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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如何分得所得及缴纳个税问题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1-08    人气:831
 

问题: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怎么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解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四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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