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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案例教你区分有形动产租赁与不动产租赁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16    人气:782
 

案例一:公司从某一般纳税人处租赁设备架,设备架租赁后用于搁置电子产品,对方应提供何种票据?

  案例二:我公司是物业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现收取蜂巢快递快递柜场地使用费,对方要求按照5%开具发票,对方要求是否合理?是否可以按照1%开具发票?

  案例三: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现在将2018年购进的房屋转租,适用税率是多少?

  近日,有不同的客户咨询了以上三个问题,以上问题都是与现代服务-租赁服务-经营租赁业务相关。经营租赁,按照标的物的不同,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如何区分有形动产租赁与不动产租赁,看似简单,但是实务中还存在一些易混淆的业务。本文将结合以上三个小案例,为大家梳理常见的有形动产租赁与不动产租赁的情形,并根据纳税人的身份确定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

  一、如何区分动产与不动产

  目前税法文件中并没有具体关于什么是动产的规定。

  什么是不动产,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综上可知,判断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的关键,不在于使用的时候是移动状态还是固定不动的状态,而是移动后是否会引起性质、形状的改变。

  案例一租赁的是设备架,虽然设备架使用期间是固定不动的,但是设备架是可拆卸的且拆卸后重新安装后可以正常使用,属于动产租赁。

  常见的租赁机器设备、脚手架等、交通运输工具(不带驾驶人员),都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此外利用出租车、飞机、船舶等有形动产作为载体的广告收入,亦属于有形动产租赁的范畴。

  案例二物业企业收取的场地使用费,不同于物业管理费用,实质上还是在一段期间内,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其他单位,属于不动产租赁。

  案例三为典型的房屋租赁,属于不动产租赁。

  易混淆的业务:

  电梯间的广告收入,虽然电梯在使用期间在上下移动,但因为电梯通常作为定制化的大型设备,整体不可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的改变,故电梯间广告收入属于不动产租赁。

  其他常见的不动产租赁业务:

  利用附着在土地或不动产上的空位、楼面、屋顶给他人安装竖立广告牌等取得的广告收入,商场、超市出租柜台,菜市场出租摊位,车辆停放,高速公路、江河等闸口、桥梁通行服务费等。

  二、有形动产租赁与不动产租赁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税目纳税人身份计税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有形动产租赁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13%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3%(2021年12月31日前可减按1%)
不动产租赁一般纳税人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可选择一般计税方法9%
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5%
 
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在2016年5月1日之后一般计税方法9%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1.5%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5%
 
特殊业务: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不动产
 1.5%


  综上:

  案例一属于有形动产租赁,销售方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3%。

  案例二属于不动产租赁,销售方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5%,不可享受减按1%的税收优惠。

  案例三属于不动产租赁,销售方为一般纳税人且不动产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取得,适用税率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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