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收购时计税基础的确定是关键 |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12 人气:495 |
以资产收购方式进行重组,能够帮助企业实现快速扩张,与股权收购相比,不必承担被收购方债务,特别是隐形债务的风险,以实现优质资产的快速利用,是企业扩张式经营的常见重组方式。资产收购方式,所收购的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取决于资产收购是适用一般性处理还是特殊性税务处理: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以公允价值作为计税基础;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以被收购企业原计税基础确定。企业只有在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并且选择了特殊性税务处理,并且依法进行了特殊性税务处理备案,企业才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即在资产收购环节,被收购企业不确认资产转让利得或损失,收购企业所收购的资产按照原计税基础平移。否则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即视同以公允价值价值销售和以公允价值购买。那么,资产收购特殊性税务处理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等有关规定,资产收购符合特殊性税务必须同时具备5个条件:一是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二是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50%;三是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四是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五是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当然,特殊性税务处理并非一定对企业有利。被转让资产不确认所得或损失,计税基础延续计算,即不确认该环节实质性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如果股权的会计初始计量金额与税法计税基础之间存在差异,在未来处置该长期股权投资时,应作相应纳税调整。不过,对收购方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因为收购方以原计税基础计提相关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收购方的税收成本。 合肥深度税筹 专业税务筹划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