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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相关的涉税问答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28    人气:522
 

火车票(报销凭证)丢了,(不另外交费)能重新取得吗?


  我公司员工丢失了一张铁路车票。在这种情况下,用什么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应以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依据。如果丢失票据,你需要从开票方取得补办票据,作为抵扣依据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摘自《减税降费政策即问即答(2021年第三期)》(2021年09月23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第四十四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行业特殊的经营方式和业务需求,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该行业的发票管理办法。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特殊需要,制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管理办法。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9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七条铁路客货运输票据的范围和性质


  铁路办理客货运输使用的各种车票、行李票、包裹票、货票、客货运杂费收据、定额收据、有价表格等统称为铁路客货运输票据。


  铁路客货运输票据是国家批准的专业发票,属有价证券,是铁路运输企业核算运输收入的原始凭证,铁路客货运输票据的各联任何单位不得增减。


  第八条铁路客货运输票据的印制


  铁路客货运输票据的格式、底纹、规格、墨色、用纸等标准由铁道部规定(国际联运票据的样式、规格按国际铁路合作组织规章规定)。印票底纹版由铁道部监制。


  ——摘自《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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