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欢迎光临合肥深度税务筹划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24小时服务热线
138-5517-252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蜀湖湾

停用的固定资产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1-09    人气:1201
 

问题详情:企业一个车间停产估计不再启用这个车间。会计折旧如何处理。可以转进管理费用吗?如果转进管理费用所得税需要调增吗?


  解答:


  车间停产不再使用,如果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定的持有待售资产,可以按照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转为持有待售资产后不再计提折旧。


  如果企业没有持有待售的计划,可以暂时继续在“固定资产”中核算,并且继续计提折旧。


  对于企业已经停用的固定资产,如果会计上按照会计准则继续计提了折旧的,税前不得扣除,因为税法规定未使用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所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需要做纳税调增。




合肥深度税筹   专业税务筹划机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蜀湖湾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5956579195
合肥税务筹划

  1. 服务项目

    税务筹划 智慧财务 税收返还 定制企业 共享财务 节税方案
  2.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企业宗旨 品牌理念 资质荣誉
扫码关注,了解更多